赠送客户礼品要视同销售吗

销售货物时赠送的物品算视同销售吗?
销售货物时赠送的物品算视同销售吗?
根据《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四条规定,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,应视为销售商品:
(八)将生产、委托或者采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。根据国税函[2008]828号的规定:
二、企业将资产转让给他人在下列情况下,因资产所有权发生变化而不属于资产内部处置的,应视同销售确定收入。
(a)用于营销或销售;
(二)用于社交和娱乐;
(三)用于员工奖励或福利;
(四)分配股利。
(五)接受国外捐赠;
(六)改变资产所有权的其他用途。因此,公司购买的商品作为礼品赠送给客户,在增值税和所得税方面应视为销售。
企业送客户礼品会计上怎么处理?
1.赠送促销礼品(礼品外包)时:
借:销售费用、——业务推广费用等。
贷款:库存商品
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转出进项税)
2.缴纳个人所得税时(由企业作为赠与缴纳):
借:销售费用,——业务推广费用。
贷款:银行存款
3.赠送礼品或物品(企业生产的产品)的,按销售产品处理。
(一)企业赠送的礼品和物品:
借:销售费用,——业务推广费用。
贷款:主营业务收入
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)
(2)结转销售成本时:
借方:主营业务成本
贷款:库存商品
卖给客户的礼品也可以计入业务招待费。会计分录如下:
借:——业务的管理费用、招待费(销售费用)。
贷款:库存商品
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)
同时结转成本。
企业向客户赠送礼品的税务处理
企业礼品的支出主要涉及三个税种:增值税、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。
1.增值税是指将产品视为销售,作为赠品送给客户,要缴纳增值税。
2.企业在业务推广、广告宣传等活动中,随意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(含网络红包,下同),企业在年会、座谈会、庆典等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。个人所得税是根据个人所得税计算和缴纳的意外收入及收益项,但企业赠送的消费券、代金券、代金券、打折券等礼品除外。
3.企业为个人客户购买的礼品属于社交应酬,应视为销售额缴纳企业所得税,按业务招待费的规定在税前扣除。